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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电竞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D172版)

2023-04-22 13: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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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泛亚电竞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4月8日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海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宣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2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8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5,235,23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数为116,100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数205,119,137股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8,457,185.76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将原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并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为尉安宁(主任委员)、许志扬、唐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4月8日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叔耀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线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在保障公司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2022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2022年的费用基础上,基于会计师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2023年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为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5,235,237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数为116,100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8,457,185.76元(含税),占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17%。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立足于跨境环节,为客户提供标准化物流产品及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属于现代物流背景下的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范畴。

  公司主要为进出口贸易客户提供跨境物流服务,因此本行业景气程度与全球经济及中国外贸进出口景气度息息相关。

  2022年,全球经济进入高通胀低增长时代,地缘政治冲突不断,俄乌冲突引发粮食、能源危机,美国及许多国家通胀水平创历史新高,国民收入大幅缩水,经济增长前景堪忧。美国、欧盟等发达经济体增长势头明显减弱,全球其他经济体也由此受到不利影响。面对国内外多重因素冲击,中国稳住了宏观经济大盘,但表现弱于预期,2022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3.0%。

  在内外需收缩、预期全面转弱压力下,中国外贸进出口产业承压前行。2022年中国进出口总额维持稳健增长但增速有所放缓,全年达6.31万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4%;其中,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贸易规模增长显著提速,贸易品类方面,以电动汽车、光伏产品、锂电池的出口为代表的高技术、高附加值、引领绿色转型的产品成为出口新增长点。货物总量方面,全国外贸货物吞吐量46.07亿吨,同比小幅下降1.9%。

  2022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国延续了本土产业升级、本土企业出海的良好发展势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数据统计,2022年,中国高技术制造业物流总额同比增长7.4%,增幅显著高于平均水平。同时,逐步在世界赢得话语权的中国制造企业积极布局海外,一方面投资建厂,将附加值较低、不再具备成本优势的生产环节转移至“一带一路”沿线,另一方面,也立足海外市场,建立技术研发中心、营销服务中心,以实现中国品牌在研发端、流通端的本土化落地。中国由制造业大国迈向制造业强国的中长期历史进程为具备专业化、全球性、全链条服务能力的中国物流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2021年,受中国出口需求暴增与供方运力严重短缺、港口堵港塞港影响,全球集装箱海运物流大规模拥堵,以中国为起运港/目的港的国际集装箱航线运费达到历史高位水平。自2022年二季度起,全球经济显著放缓,中国出口需求回调,同期海运运力及船舶运载效率有所恢复,供需关系调整下国际集装箱航线运费大幅下跌。

  据上海航运交易所数据显示,2022年,反映总体运输市场(含即期协议和长期协议)的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CCFI)平均值为2,807点(前值为4,061点),年终回落至1,359点(前值为3,344点);反应即期价格的上海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SCFI)全年平均值为2,807点(前值为2,615点),年终回落至1,359点(前值为3,344.24点)。集装箱运量方面,根据波罗的海航交所统计数据,2022年全球集装箱海运贸易量较上年回落600万TEU,同比降低3.2%,但仍高于2020年水平。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发布全球航空货运定期报告显示,2022年全球航空总运力(包括客机腹舱运力及专业货机运力)按照可用货运吨公里计算同比增长3.0%(国际运力增长4.5%),已趋近2019年前水平。2022年二季度起,全球经济放缓,出口需求降低,供需新格局下,空运运价整体处于降价态势。波罗的海交易所空运指数(BAI)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香港到北美的平均运费从1月每公斤10.90美元降至12月6.50美元;香港到欧洲平均运费从1月每公斤6.61美元降至12月每公斤5.52美元。对比2020-2021年期间高度波动、高度异常的运价情况,2022年国际空运运价相对平稳,展现出行业供需格局已逐步过渡至相对稳定的新常态。

  2022年,中欧班列整体运行稳定,战略通道作用持续显现。年内,满洲里口岸国际货场扩能改造完工并投入使用,提升了返程中欧班列开行能力,但受俄乌局势影响,中欧班列欧洲方向业务大幅萎缩;在此背景下,中通道、南通道的探索,中老铁路的开通以及海铁联运模式的成熟为中欧班列贡献了新增长点。截至年末,全国中欧班列累计开行1.6万列、发送160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9%、10%。

  2022年以来,“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及配套文件陆续出台,为中国现代物流的发展提供了蓝图。规划提出我国物流业要加快物流枢纽资源整合建设,构建国际国内物流大通道系,到2025年,基本建成供需适配、内外联通、智慧绿色的现代物流体系。

  作为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的复合型服务产业,泛亚电竞物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环境日趋复杂的当下,保障国际供应链稳定性,增强国际物流服务竞争力,补齐国际供应链安全的重大短板,更已成为国家战略层面的紧迫任务。“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提出对物流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服务质量效率及综合国际竞争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物流产业依附于实体经济而存在,贯穿于企业生产的各环节,因此其经营模式与发展阶段与实体经济发展模式与阶段息息相关。目前中国正处在由“经济高速发展”向“经济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历史时期,产业结构方面,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并存,高技术产业与低端落后产业并存。因此,在物流运作领域,这种产业结构的多面性、复杂性就体现为交易型传统物流、契约型合同物流、战略型供应链管理三种业务发展形态在物流服务市场的同时存在。由于历史原因,交易型传统物流仍然是当下相对最为主流的服务模式。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发展阶段,产业重心逐步向高技术、新兴领域转移,中国企业也逐步从代工方向品牌方转型。这个过程对物流企业的集约化、精细化、智能化服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也为具备上述能力的优秀物流企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在此历史潮流下,物流产业主流经营模式也将逐步由交易型传统物流向契约型合同物流乃至战略型供应链管理方向升级。

  在此趋势下对中国物流企业的要求与挑战在于:①物流企业需要具备整合多区域“订-拖-仓-关”资源,形成“端到端”全链路服务能力;②物流企业需能针对客户业务碎片化、需求个性化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③物流企业需要快速扩充自身海外服务能力,以满足跨国企业海外的物流需求式。

  公司从事综合性现代物流服务业,主要以各类进出口贸易参与主体为服务对象,为其规划、泛亚电竞设计并提供专精于跨境环节的标准化物流服务产品与定制化供应链解决方案。公司业务体系随着市场需求演变,形成了“基础分段式物流”、“一站式合同物流”、“精益供应链物流”以及“供应链贸易”四大核心业务板块。

  指围绕国际空、海、铁运进出口业务链条,为客户提供订舱、关务、仓储、拖车单一环节服务的业务模式。基础分段式物流是规模化形成基础货源与运力资源的业务支点,是公司整体业务体系得以正常运行的基石。

  指以订舱、关务、仓储、拖车为基础服务科目,结合客户保税仓配、多式联运、“一票直达”等增值服务需求,生成一站式服务方案并予以交付的业务模式。业务形态层面,一站式合同物流是基础分段式物流的拓展和延伸。

  指根据客户供应链环节特性,为其量身定制贯穿全生产经营流程物流服务方案并予以精准交付的业务模式。作为公司现有业务结构中最高级业务形态,精益供应链物流在一站式合同物流基础上,叠加了原材料全球流集采分拨、VMI管理、厂内物流、线边库代管等具备“主动管理”属性的服务科目。目前,公司精益供应链物流业务板块主要服务于泛半导体产业(芯片、面板、半导体设备)及精密电子产业。

  指根据客户采购委托,购入符合要求的商品,并最终将商品销售并配送至客户指定收货地点的业务模式。供应链贸易在公司整体业务体系中起到辅助配套作用。

  业务体量:根据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组织公布的信息,公司位列2021年度中国国际货代物流综合收入第15名,海运收入第9名,空运收入第15名,民营企业第6名。

  企业荣誉:公司被中国物流采购联合会评选为国家5A级(最高等级)物流企业,担任中国报关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常务理事,是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主场指定运输服务商。

  公司创立以来主要采用轻资产的经营模式,通过市场化方式整合外部物流资源,为客户提供跨区域、多环节的系统化跨境物流服务。

  目前,公司已构建形成横向扩张(全球网点布局)与纵向延伸(行业客户深耕)相结合的“双轮驱动”式发展机制。“横向扩张”服务于中国品牌出海浪潮,带动公司实现规模化经营,保障公司整体运行效率与单位成本优势,为“纵向延伸”的顺利展开奠定营运网络、作业能力、运力资源基础;“纵向延伸”服务于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趋势,带动公司构筑差异化竞争壁垒,提升公司整体服务水平,也为公司伴随核心客户成长,实现业务版图可持续性“横向扩张”提供契机。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56%。公司总资产为39.78亿元,同比减少7.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52亿元,同比增长减少17.2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实际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9,908,788.6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0,695,090.3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5,235,23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数为116,100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数205,119,137股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8,457,185.7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1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以及公司现阶段经营状况与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在保障公司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7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3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4,060,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4,173,277.8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618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0,534,137.75元,尚未收回理财本金金额36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41,717,323.74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84,173,277.85元的差异金额为18,078,183.64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1年5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邦达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华林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不及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及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海程邦达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种类:券商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泛亚电竞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13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406.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417.3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618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验资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券商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购买的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33,736.77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9.91%,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下转D172版)

泛亚电竞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D172版)(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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